***同志在中国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在中国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理事,同志们:
新年伊始,中国法学会召开五届二次理事会议,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和动员法学界、法律界把思想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这次会议上,常务副会长刘飏同志将代表常务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中国法学会五届理事会两年多来的工作,并提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初步设想和安排。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五中全会和《建议》精神,主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也有和谐稳定的要求。《建议》是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智慧和宝贵经验的科学谋略和宏伟蓝图,是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阔步前进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广**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指南。
《建议》提出了“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这是在深入分析和科学判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基础上提出来的。改革开放27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还有一些急需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法规需要制定出来,立法的任务还很繁重;在司法和执法体系建设上工作量也很大,如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尤其是立法、司法、行政执法队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科学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迫切需要创新的法学理论来回答和指导。广**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把全面贯彻好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建议》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新任务,积极投身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建设体现时代精神、立足理论前沿、密切联系国情、有力指导法治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努力建设以宪法为统帅,以部门法为基础,以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和谐、形式统一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需要遵循和把握的原则:一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总结新的实践经验,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不断回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对法制建设提出的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四是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以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为主,同时注意吸取历史的和外国的有益经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工程浩繁,内容庞杂,任务艰巨,需要法学界、法律界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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