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履行庭审职责专项教育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律师履行庭审职责专项教育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律师协会孙发荣会长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庭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大代表评议诉讼庭审工作中提出的律师履行庭审职责情况的综合评议意见,律师管理处陈治元处长通报了市司法局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拟定的整改方案。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向大家通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评议诉讼庭审工作对律师履行庭审职责的评议意见,二是为了引起大家对市人大常委会庭审评议工作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庭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用八个月时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庭审活动工作。这项工作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第二阶段是根据旁听评议情况进行整改督查。在旁听评议这个阶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37名市人大代表,分成五个组,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289个案件中抽选了50个案件进行了旁听评议,目前旁听评议阶段工作基本告一段落。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市人大代表评议诉讼庭审活动会议,向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反馈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参加诉讼庭审活动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说,市人大代表对律师履职情况的基本评价是比较好的,对律师的履职能力、庭审作风、庭审形象等方面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对大多数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反映是比较好的。市人大代表在对律师履行庭审职责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律师在庭审中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职业责任问题;二是执业素质问题;三是执业行为。具体表现是,不尽职尽责,有的律师出庭前准备不充分,开庭时精力不集中,开庭迟到;出庭形象不规范,有的未穿律师袍,有的出庭未关手机,有的坐姿不够端正,有的随意进出法庭;执业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律师应诉能力和技巧欠缺,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人大代表指出的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律师在服务意识、执业理念、执业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也反映出我们律师在能力、水平、素质等方面的问题。现在人大代表评议诉讼庭审活动工作已经进入了整改督查阶段,市局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整改方案。为搞好整改工作,我强调几点。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市人大代表在对我们律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了律师在依法履行庭审职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有许多因素存在,但首先还是我们思想方面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一是对人大代表庭审评议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律师认为人大代表主要是对法院庭审工作的评议,与律师关系不大,思想上就有所麻痹、懈怠;二是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庭审评议工作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三是对庭审评议活动是展示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正因为思想认识没到位,所以有的律师明知道人大代表有可能参加庭审旁听、评议,仍然发生诸如迟到、精神欠佳、坐姿不端正、发表意见针对性不强、要点不明、证据不熟等等一些问题。
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对我们律师职业素养、执业技能、执业操守的评价,是代表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整个律师行业、律师队伍的评价;要深刻认识到,出现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的思想认识根源;要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纠正将对我们律师行业整体形象的影响。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一定要报着闻过则喜的态度,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正视存在的问题,有则改之,有错即改;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庭审评议活动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庭审活动的法定性、庄重性和规范性;充分认识到这次庭审评议活动对进一步提高律师良好的职业素养、历练高超的执业技能、培养优良的职业道德风尚、提升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的作用。在整改督查阶段,市人大常委会还要组织一些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因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执业风貌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迎接人大代表对我们执业能力尤其是出庭辩护代理工作质量的的再一次检验;要在人大代表的明查暗访和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中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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