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司法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第二阶段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学习讨论阶段工作业已告一段落。在前期工作中,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和市劳教局三局机关对该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总体上讲,开局工作措施得力、扎实到位、并初具成效。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学习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学习整改活动现已转入第二阶段即查找问题阶段。下面,我主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第二阶段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就司法行政系统做好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第二阶段工作的自觉性
搞好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非常重要,是整个学习整改活动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既是对学习讨论阶段成果的检验、巩固和深化,更关系整改提高阶段的针对性、实效性。可以说,查找问题的深度,反映学习讨论的深度,决定整改提高的程度。三局机关广大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做好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广大干警要在第一阶段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开展学习整改活动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重庆适应新形势、寻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市级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力措施。
二是要消除错误情绪。要坚决消除影响学习整改活动效果的五种错误情绪。自满、“自恋”情绪: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为重庆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有一种自我满足、自我欣赏的感觉,看不到与本市先进单位和全国先进同行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的不足;厌倦、麻木的情绪:认为近几年类似的学习教育活动频繁,还是老一套,对这次活动缺乏热情,应付交差,行动迟缓;困惑、畏难的情绪:感觉既要坚持政策法规制度,又要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太难,片面地把解放思想与坚持制度对立起来,也有的担心矫枉过正,影响部门威信和形象;委屈、抵触的情绪: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正确的态度,感到冤枉、委屈,没有从主观上、思想观念上找原因,过多的强调客观理由,难有“无则加勉”的态度;与己无关的情绪: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弱势部门”,学习整改活动是那些有审批权、收费权、执法权的“强势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不主动、不积极。大家不要小看这些问题,我认为:在我们的业务工作中,以上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特别是困惑、畏难、与己无关的不良情绪,必将影响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而产生这些情绪,从根本上讲,还是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故此,大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要敢于突破难点。查找问题关键是要突破“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这个难点,破解触及思想观念、触及权力利益、触及体制机制的难题。通常情况,找别人的问题易,找自己的问题难;找一般化的问题易,找深层次的问题难;找下级的问题易,找上级的问题难。而且,要查找的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很多环节上的“潜规则”,涉及到问题背后的利益群体,涉及到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影响我市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比较复杂,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既有多次清理整顿过的又有新出现新发现的,既有主观的又有客观的,既有全国全市普遍的,也有司法行政机关特有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查找起来复杂而艰巨。三局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有壮士断臂的勇气,敢于突破难点。
四是要增强工作信心。尽管有难度有压力,我们应该有信心和决心搞好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现在问题基本看准了,大家的思想更加统一,认识的深度、把握的程度、推进的力度有底有数,就会有力量;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广大干部群众都非常支持和拥护活动的开展,期望我们下决心查找问题,只要是顺民心、得民意的事,我们就有立于不败之地的勇气;机关公务员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任的队伍,广大机关公务员为民、务实、清廉,积极、健康、向上是主流、是主体,是乐意为国效力、为民执政、为重庆发展尽责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针和指导思想是正确的,不是要“毕其功于一役”,解决“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方面的所有问题,而是实事求是的,重点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的突出问题,创造一个“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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