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

一、全面理解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一般出选择题和论述题)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科学发展观。

  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握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观念,并把他们联系起来理解。①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②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③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④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二)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五个统筹”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指导方针,也是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要求,应当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去。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内容,一般考论述题)【新增知识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

  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进一步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全面精辟的阐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转贴于:范文网www.fanwe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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