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临岳同志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提高认识 明确任务 加强领导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而努力奋斗

----花临岳同志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开元广场召开了四项项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其中一项就是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史久武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创建园林城市的内容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在此之后,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创建园林城市这项活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展。但是,创建园林城市的氛围目前仍然不够。在这个情况下,市局决定召开创建园林城市的工作会议。这个工作会议既是动员会,也是部署工作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任务、重点和措施,动员和组织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创建园林城市的工作中,抓住今冬明春良好的种树季节,将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下面我讲四方面的内容: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委、市政府提出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确定这样的目标,是我们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需要,是台州经济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台州基本构建现代化大城市框架目标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一个实际行动,更是我局树立自身形象的机会。对此,市局上下必须高度的统一认识。
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现实要求。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随着生活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活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城乡大地,已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一个迫切愿望。下大力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检验我们是不是想群众所想,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放到为民办实事、造福子孙后代的高度来认识,摆到事关全局的高度来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争取尽快出现新的面貌。
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现实要求。城市园林化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台州新兴城市,经济发达,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客观上要求我们应以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来规划、构筑城市的形象。通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塑造台州城市美丽洁净的新形象,从而形成巨大的无形资产,溶入长三角经济圈,增添强劲的竞争力。
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促进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现实要求。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和较量,很大程度取决于环境,环境已成为决定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后劲和发展活力的重要因素。如果说,台州以前的经济发展是先声夺人的话,那么在新一轮发展中台州要赢得主动,关键在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发展环境由诸多要素构成,其中生态环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就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甚至还会危及人类的生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取到2005年基本构建完成台州现代化大城市框架,就更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就首先要把台州建设成为最佳的人居基地。安居才能乐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将直接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应该看到,台州撤地设市以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以绿化、治污、河道整治净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活动,积极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绿化总量和绿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城市公共绿地和人均绿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有这些都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们还有很多方面的差距,特别是我市的绿地率不高,公共绿地的规模和数量还达不到标准要求,绿化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现象也依然存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时间相当紧迫。目前全国包括杭州已有近40个城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省内有宁波、绍兴、嘉兴等城市已成为省级园林城市。这不仅给我们很大的压力,也给了我们更大的动力。全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中去,率先完成各自应尽的任务,以实际行动推进全市的创建步伐。
二、寻找差距,明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市委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创建园林城市的目标明确,我们一起努力,希望很大。但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还有一定的差距。从绿化三大指标方面来看,我市目前的绿地率为29.8%,绿化覆盖率为33%,人均公共绿地为6 平方米,与国家园林城市指标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相差2.2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相差1平方米。这就标志着,到2005年创建验收阶段,还需增加绿地132万平方米,增加公园绿地80万平方米。从国家园林城市的其它标准来看,我市还存在着绿地系统不够完善,绿地布局不尽合理,绿地成果破坏时有发生,单位居住小区绿化疏于管理,污水处理率不高,环境卫生有待加强,供水紧张等等差距和不足,这些工作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今明两年,创建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的绿化工程建设任务。2003年至2004年,全市计划新增绿地34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80万平方米,具体分解为:
1、台州经济开发区新增绿地100万平方米,要重点完成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开发大道东西延、白云山改造等景观绿化建设,改造提高城区内绿化,进一步优化城市景观;
2、椒江区新增绿地80万平方米,要重点建设好大桥公园、岩屿岩仓绿化、凤凰山公园、太和山改建等,全面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3、黄岩区新增80万平方米,主要是完成滨江公园二期,南官河沿河、区政府广场、西江沿河景观绿带、九峰公园西扩等工程。其中九峰公园的扩建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因为按照规定国家园林城市要拥有一座综合性的公园,台州目前只有九峰公园在地理位置和面积等方面符合要求。所以,黄岩一定要下大决心,在今明两年把九峰公园建成为经得起园林城市标准验收的大型综合公园;
4、路桥区新增80万平方米,主要是完成世纪公园、文化公园、石浜公园二期、世纪广场、南山植物园等绿化建设。其中植物园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各区要继续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思想,加大街头绿地、小游园建设力度,结合古树名木保护和历史文化景观的修缮改造,每区再新建小游园和街头绿地5处以上,实现市民300—500米见绿的要求。同时要加快生产绿地的建设,特别是路桥苗木园区的建设。
上述绿化建设任务,是属于建成区范围内已列入创建园林城市工程,务必在2004年底前建成。市区单位居住区绿地、大环线道路绿化等各类绿地要抓紧加快建设,城区现状暂不开工的建设用地要做好临时绿化,不得空置,以确保绿化三项指标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二)积极开展单位和居住区绿化达标工作。单位、居住区用地在城市规划用地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在城市绿化中相应比例也较大。但是目前我市这两类绿地指标还远远达不到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特别是城中村、老居住小区绿化落后,单位绿地率不达标,管理工作薄弱。因此,中心城区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城中村、老居住小区绿化改造,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抓住今冬明春的有利时节进行绿化改造。市创建办公室抓紧制订园林式居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的标准和创建计划,各区要切实实施整改创建工作,特别是创建名单中确定的居住小区和单位,务必在明年10月底前分期分批完成考核验收。
(三)全面提高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确定如下指标:
1、完成污水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到2004年底,基本完成市区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普及率达到80%以上,污水入网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2、完成垃圾无公害处理场建设,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
3、结合天然气利用,加快管道燃气建设进度,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到2004年底,管道燃气普及率要达到40%以上。
4、加快城市道路路网建设,深化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做到路畅成网,人均道路面积保持在12平方米以上。
5、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100%,供水普及率达98%以上。
6、实施城区亮化工程,每区至少形成二至三处比较集中,景观品位较高的亮化街区,城市路灯亮灯率达97%以上。
7、提高公共交通配套和服务质量,每万人拥有公交车10标台以上。
8、结合“街容示范路”建设,开展户外广告、亮化、街容街貌综合整治。
以上指标是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各区各部门务必要全面实施达到要求。而且,在11月底以前,以上各项指标的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指标形成分解意见,用书面的形式以区为单位报到局城建处。然后我们再根据各部门的分解意见分别讨论,分项落实。
(四)制订规划,严格依法行政。
《台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于1997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为我市城市绿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性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其作用越来越弱,已失去其应有的作用。规划部门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遵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建城[2002] 240号)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重新修编《台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台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各项绿地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各区和规划部门、园林管理部门、城管监察部门要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台州市绿地系统规划》,切实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审核制度,把好跟踪验收关。三区在今年底前必须实施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制度,各区规划管理处需做好配合工作,以确保建设用地绿地指标达到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形成上下结合、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各区各部门可按照《台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中的《台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职责分解表》。各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努力做到上下结合、整体推进,力争在2005年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在这一基础上,力争在2008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要精心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创建工作水准。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园林城市的指导思想中有:依据城市环境机理与功能,充分利用山、河、江、湖、城等自然资源,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台州市建设成为具有山水特色、生态型的国家园林城市。在创建工作中,我们的城市建筑、道路、广场、绿地建设等都要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这一精神,做到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建设。要充分体现台州的城市特色和城市风格,围绕城市园林化,把台州作为一个大园林来进行整体规划,把城市的每一项建设作为一个景点来精心布置。园林绿化要做出特色,做出精品,做出品位。要通过规划建设一批绿地,大幅增绿,在增加绿化总量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国家园林城市的硬性指标。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做到“点、线、面”的有机结合,逐步建成具有山水特色、生态型的国家园林城市。要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实施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批制度,将规划区内应作为城市绿地的区域明确界定出来,把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作为绿化建设和执法管理的依据,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保证绿地按规划建设,切实做到规划先行、绿化先行。
二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增强创建工作实效。针对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居住区绿地和单位庭院绿地指标偏低、发展不平衡等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增加绿化用地,扩大绿化区域,提高绿化水平。重点要抓好公共绿地建设,结合老区改建、城中村改造、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逐步增加公共绿地。加快建设一批上规模、高质量的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和街道小游园,使市民出行300-500米就能步入公共绿色空间。要进一步抓好市区干道绿化、区属道路绿化和街道绿化,建成一批道路绿化带、景观路,逐步形成林荫路系统,使新建道路按长度绿化普及率在95%以上。要认真搞好居住区绿化和单位绿化,新建居住小区必须留足绿化面积,并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要同步规划绿化用地;每个单位和居民个人都要积极搞好庭院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和室内绿化,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活动。要精心选择绿化树种,多种大树、名树、乡土树,注意色块的搭配,植树、栽花、种草有机结合。道路绿化、广场绿化、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都要采用市民喜爱的植物进行造景布艺,做到树种丰富多样,体现地方特色。要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和立体绿化,开拓绿化空间和视野,提高景观效果,今年至明年春季,要全部完成名单中确定的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的垂直绿化工作。要重视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的建设,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
三要市区联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全市的共同目标,我们有过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功经验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从现在开始,各区各部门都要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去,明确目标,抓住关键,迅速行动,加快落实。要认真编制好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施,严格管理。要下大力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突出抓好绿化、治污、河道整治等工作,坚决遏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要继续高标准实施增绿工程,确保绿化总体指标的完成。要积极组织实施“沿江景观带、沿路森林带”的目标。总之,各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加快建成一批融自然景观、生活环境于一体的绿地,开展植树造林、美化家园创建活动,支持、呼应、配合全市的创建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要把创建工作摆到各级各部门的突出位置。市里已建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督查等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局已成立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程进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分局)也要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把创建工作列入正常性的议事日程,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加快启动和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到位。
  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台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同时落实好相应的考核奖惩措施。要加大依法治绿、依法护绿力度,对绿化建成区域加强日常管理和养护,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列有9条特别条款,对绿化基本指标实行遥感技术鉴定、核实,达不到标准的将暂缓验收,这是对创建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真抓实干,决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对抓创建不力,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多方筹措绿化资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特别是绿化资金需求很大。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分期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要努力探索并形成多元化的绿化投资机制,多渠道筹措绿化建设和管理经费。城市维护税应按规定比例拿出资金专项用于绿化养护管理。要按照市场化方法运作好绿化资金,各地可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增加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同志们,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各区各部门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努力把好事办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今天的会议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利用今冬明春的有利时节,雷厉风行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园林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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